
谌见平
律师
(一) 房子 法院分割婚姻存续期间财产的基础是:“财产必须是当事人所有的”,即房屋是由夫妻双方或一方取得所有权(有房子产权证)。由于该争议房屋你们双方并未取得产权证,所以在离婚诉讼中法院是不会判决该房屋所有权归属的,只会处理房屋的使用权,也就是说这时你们双方都无权请求将房子判决归自己所有,只能主张自己继续居住该房屋。你们双方可以在将来取得房屋产权证时,再去法院起诉要求分割该房屋或者提起房屋确权之诉。 (二) 车位 法院分割婚姻存续期间财产的基础是:“财产必须是当事人所有的”,即车位是由夫妻双方或一方取得所有权(有车位产权证)。由于该争议车位你们双方并未取得产权证,所以在离婚诉讼中法院是不会判决该车位所有权归属的,只会处理车位的使用权,也就是说这时你们双方都无权请求将车位判决归自己所有,只能主张自己继续使用该车位。你们双方可以在将来取得车位产权证时,再去法院起诉要求分割该车位或者提起车位确权之诉。 (三) 汽车 因为该汽车是你结婚前你花钱购买的,并且汽车行车证上只登记了你一个人的名字,所以该汽车属于你的婚前个人财产,离婚时女方不可以要求分割。 (四) 存款 你们双方对存款有约定的(如:A
2021-11-23 16:59:1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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